为占坟地毁林十被告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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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3:24 云南日报 | ||
8月12日获悉,在陆良县委、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的重视下,公检法快侦、快诉、快审,曾被《珠江源晚刊》等媒体报道的3月26日陆良县芳华镇毁林案,孙小付等十被告人一审被判决犯破坏生产经营罪。 经审查查明,1999年5月和2002年5月,陆良县芳华镇龙潭村民委员会二组村民章和生先后在原机三厂南山栽种了桉树。陆良县板桥镇车马堡村民委员会车马堡村孙小付、也光辉 鉴于孙小付等十被告人犯罪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均被适用缓刑。 陈 锦(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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