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首用“酒精清除率”准确判定酒后驾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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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19日16:55 解放军报 | ||
新华社上海8月19日电(记者 俞丽虹)司机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交巡警两三个小时后找到肇事司机却无法处罚,原因是时间间隔太久,司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已降低到标准之下。日前,上海在全国首创使用“酒精清除率”标准,为准确判定酒后驾车提供了更有力的依据。 酒后驾车是一个世界性的交通安全问题,每年都有大量交通事故与酒后驾车有关。对 但在实际操作中,因为肇事现场的不规律性以及采血条件的特定性,交巡警往往在事故发生后一两个小时,甚至更长时间内才能采集到肇事者的血液。由于人体对酒精的代谢作用,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会随着时间推移而不断下降。因此,一些分明是酒后驾车酿成的事故,肇事者却因检测时酒精含量没达到标准规定的数值,而轻易逃脱相关处罚。 为解决这一难题,上海质检部门日前依据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共同承担的《人体血中酒精清除率研究》项目成果,在全国率先使用“酒精清除率”,对原先的地方标准进行了修订。“酒精清除率”明确了驾驶员肇事时与抽血时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推算关系,根据这项标准,人体血液中酒精随时间清除的数值为0.104mg/ml·h。 此外,上海质检部门还列出了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与其身体症状及交通肇事的对应关系。如,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浓度达到0.5mg/ml时,其症状为精神愉快、飘然感,此时有可能发生交通事故;酒精浓度达到1.5mg/ml时,其症状为激动、吵闹,此时很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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