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于出国赔钱酿苦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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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1:27 辽沈晚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晓倩 实习生陈艳报道 出国打工本无可厚非,但如果因急于出国就什么都不考虑,甚至默认一些非法出国中介为自己办理非法入境手续,酿成的苦果也必须由自己来承担了。昨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01年7月,家住沈阳的那女士看到同乡去阿根廷打工赚了不少钱就动了心,于是她找到了辽宁中山海外商贸公司,与之签订了赴阿根廷商务考察保证书后,那女士按约定交付人 刚刚从智利到达阿根廷不久,那女士就被遣送回国。2002年5月27日,那女士以中山商贸安排其非法入境阿根廷为由,将其起诉至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要求中山商贸返还其出国的一切费用并赔偿损失。 沈河区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中山商贸没有《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经营许可证》,法院认为,被告超越经营范围,与原告之间口头约定的协议系无效协议,但被告所收取的费用已全部为原告办理出国事宜,原告取得合法的智利签证并且已到智利,实现合同目的,作为受益人原告应承担其实际支出的交通费、签证费和出国费用,现原告没有证据证明被告就办理此次出国事宜有所营利,故判决驳回那女士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那女士不服,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开庭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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