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成交管“毒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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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1:27 辽沈晚报 | ||
“今年上半年,沈阳市共发生交通肇事逃逸案件79起,平均不到3天就发生一起,这给受害者本人及其家属带来了巨大伤害,肇事逃逸已经成为城市交通管理的一个毒瘤。”昨日,沈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 典型案例 高额赔偿令其逃逸 昨日下午,记者在东陵区看守所见到了被刑事拘留的肇事逃逸司机邰育刚。在半年前的一次酒后驾驶中,邰育刚制造的一场恶性交通事故,导致11人不同程度受伤,邰育刚在入院治疗8天后逃跑。交警经过半年的艰苦侦破,于8月14日将其抓捕归案(本报曾在8月15日对此事件作详细报道)。 邰育刚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他在治疗期间怕得要命,想到将要赔偿受害者巨额医疗费用时,只有选择逃跑。记者问他是否考虑过受害者的安危及其家属时,邰育刚无语。 被抓捕时如释重负 邰育刚告诉记者,逃亡的日子真是不好受,每天都担心警察会突然出现在我面前,路上警车一响,我就心惊肉跳,东躲西藏了半年,体重下降了10多斤。被警察抓捕的那一刻,真有如释重负的感觉。现在在看守所里,我反而轻松下来,就算是为自己赎罪吧。记者问他是否想对其他司机说些什么?邰育刚沉思半晌后回答:“肇事以后就要承担责任,无论怎样也逃不脱交警的追捕的,不要幻想逃逸可以免除罪责。” 交警提醒 事实不清逃逸者负全责 沈阳市交警支队负责人提醒司机:如果肇事者发生事故后逃逸,致使事故事实无法查清,将对事故负全部责任,不仅无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且要承担更大的经济赔偿,并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悉,交通肇事逃逸一直是交管部门重点整治的对象,而且短时间内的侦破率能达到80%以上。目前交管部门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在全市主要道路编织起全天候运转的电子监控网络,让肇事逃逸车辆无处遁形。 记者 刘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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