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商“跳楼甩卖”行家“道破玄机”结论:就为多赚几个黑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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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35 沈阳晚报 | ||
眼下正值夏末秋初,沈城大小商家又纷纷开始“换季跳楼甩卖”。8月18日,记者对打折市场进行了暗访,发现一些商家普遍存在不开发票,不给信誉卡,甚至不允许退换等猫腻。 猫腻一:逃缴营业税 在中街某服装专卖店,一位女士买了一件心仪品牌的连衣裙,据她说,两个月前该裙子曾卖到近千元,如今只卖300元。试穿后效果不错。在收银台,她提出要发票时,收银员却回答,我们卖削价商品只打印收银单,不开发票,有质量问题,你凭收银单来,店方会解决。据税务部门人士透露,原来店家不开发票打的是逃缴营业税的主意。 猫腻二:节省手续费 在中街某商场,一位男顾客选中一套西装,因为打对折,现在只要200元。到收银台,他提出用牡丹卡结算。收银员说,只收现金,不划卡。这到底是为什么?一位银行工作人员透露说,其中的小秘密就是为减少一笔划卡消费需付给银行的手续费。 猫腻三:卖了就不退 在中街一家换季服装特卖场,不少顾客买了两件以上的服饰。交完钱后,才发现打印在收银单上的一行小字:“削价商品不退不换”。家住大东区的一位中年妇女在此买了一条长裤,回家试穿,发现拉锁是坏的。等她赶回来交涉时,服务员说你为何不仔细看清收银单上写的字,于是不予解决。其实,据记者了解,削价商品并不是有质量问题的处理品,因而同样可退可换。收银单上的格式合同是不生效的。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眼下通过不开发票、不给信誉卡、不允许退换等行为,打税务、银行、消费者主意的商家绝非个别,消费者希望相关部门予以查处。同时,有关部门提醒消费者要学会在买削价商品时保护自身权益,切莫一时糊涂成全了奸商,却损害了自身和国家的利益。本报记者唐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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