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台胞满门案宣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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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09:35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昨天,市一中院对社会关注的“6·23”抢劫案(本报6月24日、26日、7月30日曾连续报道),依法作出一审宣判:黄利刚、程亮均以抢劫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6月23日凌晨2时许,黄利刚、程亮经事先预谋,潜入虹桥镇某民宅,先用电线捆绑了住在底楼的何某。而后,两人潜入二楼台湾人宋某的房间,但遭到宋某夫妇的强烈反抗 法院审理后认为,黄利刚、程亮结伙抢劫,手段极为残忍、后果极为严重,依法均应予严惩。此外,黄利刚还犯有盗窃罪,应予数罪并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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