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中院委托拍卖公开、透明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2:27 云南日报 | ||
最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首例由当事人协商选择拍卖机构的执行资产———昆明鸿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所属的鸿泰商厦商场以3560万元顺利拍卖成交,成为该院迄今为止房产标的物成交价最高的一宗。 由当事人协商选择拍卖机构,是昆明中院推出的一项新举措。为此,该院制定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委托拍卖管理规定(试行)》,并经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在全市法院执 以鸿泰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在昆明中院立案的共有7件。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所属位于昆明东寺街的鸿泰商厦1—3层建筑面积为9099.30平方米的商场进行了查封。当法院决定对查封物进行变现处理,并告知了新的委托拍卖规定后,所有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协商后,一致选定入围的云南嘉富尔拍卖有限公司对该资产进行拍卖,并表示认可被执行人诉前委托有关部门所作的评估,直接拍卖。 拍卖会举行当天,标的物从3460万元起拍,经过现场两名竞买人6轮激烈竞价,最终以3560万元成交。当事人一致认为,整个委托拍卖的过程都体现了公开、公正、透明、高效的特点;协商选择拍卖机构,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让当事人放心。 冯丽萍(云南日报)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