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车撞人 包庇有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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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2:27 云南日报 | ||
朋友酒后驾车撞死人,作为同伴不仅不劝其自首,反而助纣为虐,主动驾车帮助其逃离现场,并且事先订立攻守同盟,在被交警截获时,企图做伪证包庇朋友逃避法律的制裁。日前,涉嫌包庇罪的犯罪嫌疑人唐光锁经过马龙县检察院进行立案监督后自己也没有逃脱法律应有的惩罚。 事故发生在去年4月4日。一大早唐春辉就和唐光锁驾驶一辆东风货车从富源县运煤到 下午4点多钟,当货车行至马双线K7+30M处的一个左转弯处时,货车与迎面正向行驶的一辆马车的左侧相撞,致使正在驾乘马车的已经50多岁的许老汉脑袋触地当场身亡。看见自己撞了人,唐春辉的酒醒了一半,就马上加足油门向马龙方向驶去。可是由于喝了酒又撞了人,心有余悸的唐春辉的手脚有些不听使唤,货车在路上左右摇摆不定地走了大约1公里,这时坐在驾驶室的唐光锁发现了唐春辉的异常,他主动提出让唐春辉停车,由自己代替他驾驶。两人在约定了攻守事宜后唐光锁就马上开着车逃逸,跑了三四公里后,在马龙县城的入城口被交警截获。在随后的司法机关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自以为“讲义气”的唐光锁更是抵死不承认,试图用做伪证的方法帮助朋友逃脱罪责。 就在公安机关以唐春辉涉嫌交通肇事罪进行立案侦查时,马龙县检察院经过对案情认真的分析,发现了唐光锁有涉嫌包庇罪的嫌疑,于是马龙县检察院及时对马龙县公安局发出了“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进行了行之有效的立案监督,使试图帮助朋友逃脱法律制裁的唐光锁也受到了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近日,马龙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唐光锁犯有包庇罪判处有期待刑1年,宣告缓刑2年。何肖凤珍(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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