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表彰好“的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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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2:27 云南日报 | ||
昨天上午,昆明市宏华出租车公司召开全公司大会,专门对见义勇为好“的姐”何美华等人进行表彰奖励。 2003年8月7日早晨7时35分,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程青梅法官穿制服准备到中院上班,途经豆腐营时,突然被两名男子抢劫,搏斗中程青梅被歹徒连砍数刀,双手血流不止,歹徒骑摩托逃去,程青梅浴血急追,但因失血过多而无力继续,于是程青梅急忙招手拦出租车, 签于何美华的出色表现,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宏华公司决定召开这个大规模的表彰会,号召全公司1200余名从业人员学习何美华扶危救困,热心助人的高尚情操。 任菲菲 姜昆华(滇池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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