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厅“水漫金山” 展商无端遭殃损失找谁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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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3:53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郭维洪)参加商品展览展品被水浸坏,损失该找谁赔偿?昨天,市区经营床上用品的郑先生、经营烟酒的王先生等几十位老板就一同碰到这个问题。记者接到报料之后,立即赶到事发现场探个究竟。 郑先生和王先生等经营者是在某展览中心参加展会时遇到此情况的。当记者赶到现场时发现,虽然展览还没结束,但原来的正门入口已经被铁栅栏挡住,人们得改道从酒店的停 郑先生激动地告诉记者:“展览期不到5天,就有两天被水浸。8月15日开展,8月16日上午底层半个展场就被水浸,8月17日就蔓延到整个展场,积水达10公分左右。放在最低层的被单、枕头、床罩全部被浸在水里,我的床上用品都是高档货,很多被泡得变色,污点也洗不掉,损失严重。” “没想到花钱买罪受,”经营烟酒的王先生无奈地说,“广告公司的业务员鼓动我参加展览,本以为有大广告公司承办,而且在高级场所举办,展览服务应该很周到,不用担心有什么意外。没想到很多小节都不尽人意。最糟糕的是浸水,那么多的展品,一觉醒来就被泡在水里。”究竟这些水是从哪里来的?经营者和主办者众说不一,有人猜测是底层水管破裂造成的。 让这些经营者迷惑的是,自己的损失究竟该找谁赔偿———业主、承办方,还是主办者?记者就此采访了广东广诚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史鑫。林律师认为,受害者可以把业主、承办者以及主办者共同或者单独选择任何一个作为被告,诉之法律,要求赔偿。这种关系类似在商场买到假货,可以投诉零售商、批发商以及厂家。 据悉,有关方面目前正和受损失的商家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工商部门也已到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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