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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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5:01 锦州晚报 | ||
根据教育部、辽宁省教育厅统一安排,我市从2003年开始,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凡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的中国公民,都可以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政治思想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申请人需要填写《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工作单位填写;非在职申请人,该表由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乡级人民政府填写。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负责提供鉴定。 学历 1.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园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专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学历视为不合格学历。 3.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取得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取得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普通话水平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补学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并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体检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有完全的法律行为能力。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 教育教学能力 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面试和试讲,考核结果作为是否认定的依据。 教育教学实践 非师范教育类毕业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应有20周以上的中小学教育教学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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