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死亡证明难倒死者家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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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0日15:11 深圳晚报 | ||
王阿婆死亡三天尸停殡仪馆亡灵难安息 一张死亡证明难倒死者家属 本报讯(记者张建强)正在经受着丧母之痛的王先生昨晚给记者打电话,说按他们家乡的观念:人死为大,入“土”为安。现在自己的母亲去世了,却不能为她善后,真让人心 据王先生介绍,本月17日上午,其母感到胸闷,他就把医生请到家里,经过输液、服药,情况明显好转。18日中午,老人病情突然恶化。他和家人急忙把病人送到黄贝岭附近离他家200米左右的一家医院。医生诊断后说病人“可能还有点希望”,当即采取了输氧和静脉注射等抢救措施。半小时后,医生宣布抢救无效,病人死亡。 医生说医院没有太平间,让王先生通知殡仪馆来运遗体。王先生就回到不远处自己开的小店去打电话。电话还没打通,在医院守护遗体的姐姐回来说,母亲已被殡仪馆的汽车运走了。 19日中午,王先生给殡仪馆打电话,联系遗体火化。对方说,死者死因不明,需要医院开死亡证明。王先生赶到医院,经过争取,院方给开了一张患者“院外已死亡”的证明。到了殡仪馆,有关人员说,在医院外面去世,属于非正常死亡,按有关法规,需要公安机关在死亡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负责人说,如果人死在家里,我们一定会派员到现场查明情况,出具证明。现在人送到了医院,是经过抢救才死亡的,这种情况应当由医院出具死亡证明,公安机关不必介入。王先生又回到医院,院方说病人确实是在院外死亡的,我们进行抢救,是人道主义,因此只能出具那样的证明。而殡仪馆方面仍然坚持:非正常死亡要有公安部门的意见。 王先生问:我母亲的死亡证明,到底应当由哪个部门出呢?他表示要接着找有关上级部门,比如卫生局和公安分局等,直到母亲入“土”为安。 作者:记者张建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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