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印户口人员不能申请访问签注 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再答记者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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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6:1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震实习生邓小虎)我市个人港澳游业务正式启动,而市民却发现有很多新问题急需解答,昨日,就市民最为关心的七类问题,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再次回答了记者问。 问:我市有不少居民因为在关外买房而拥有了蓝印户口,请问这些人可以办理个人港澳游吗? 答:蓝印户口人员不能申请访问签注。 问:申请人可以同时申请不同地点两次以内的签注吗? 答:可以,如一次有效香港访问签注附带两次有效澳门访问签注,或者二次有效香港访问签注附带一次有效澳门访问签注等,对此类申请,民警在受理时将加盖提示章。 问:是深圳常住人口但人现在却在广州工作,申请个人港澳游后领取证件可以选择邮寄广州吗? 答: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证件可以速递到省内各地,持有效港澳通行证申请访问签注证件只能在本市内速递。 问: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期内的香港探亲签注的申请人可以申请个人港澳游访问签注吗? 答:不能受理其香港访问签注,但可以受理澳门访问签注。 问:持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访问签注可以选择参加团队旅游吗? 答:可以。 问:有市民反映,部分公安分局增设了临时工作受理点,但对首次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却不受理,请问这是为什么? 答:各公安分局增设的临时受理工作点,有的未能实现与公安系统的“四个数据库”联网,因此原则上只可受理常住居民已持有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申请访问签注的申请。在这里也特别提醒市民注意区分,同时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办证地点,避免无效的奔波。 作者:记者陈震 实习生邓小虎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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