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打破“以人立案”侦查方式 “以事立案”查处渎职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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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6:10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通讯员郭卫群刘丽芬)昨天记者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市、区两级检察院在侦查渎职侵权案件方面,打破传统的“以人立案”方式,采用“以事立案”主动侦查方式,上半年共查处渎职侵权案件4宗,加上用其它方式侦查的案件,上半年共查处此类案件9宗1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立案数和人数分别上升了50%和83%。 今年5月,市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处在办案中发现:某政府派出机构在代征土地增值费 据介绍,多年来,我国检察机关侦查部门一贯遵循“以人立案”的侦查方式,由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入手,收集证据,查明犯罪事实。由于案件本身所具有的特点,渎职侵权类案件的查办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着“发现线索难、查证难、处理难”问题。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以事立案”对于突破“三难”效果明显,这种侦查方式使得检察机关不再被动等案上门,而能够抓住一些反常事件,主动出击、及时立案、快速突破,进而挖出事件背后的犯罪嫌疑人。 作者:记者李文生 通讯员郭卫群 刘丽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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