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像作证 郑州交巡警首次“零口供”裁定交通肇事案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6:3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一起没有现场证人的交通肇事案,受害方当场死亡,肇事方辩称正常行驶。郑州交巡警经过缜密侦查,调取了现场录像资料,终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8月20日下午,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召开听证会,在肇事方“零口供”的情况下,公开裁定了这起重大交通事故的责任。 8月12日早上近7时,细雨如织,街上行人稀少。郑州市建设东路防空兵学院路口的红灯已经亮起,这时一辆出租车闯红灯而过,将一骑自行车女子撞倒在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接报的郑州市交巡警三大队民警迅速将出租车司机李某控制,在讯问中李某坚持说自己是绿灯通过且车速只有20公里/小时。民警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3日内3次讯问李某,李均咬定自己无过错,不承担任何责任。 民警在走访中了解到防空兵学院门口安装有电子探头,于是在征得同意后提取了当天的录像,并刻制成了光盘。听证会上,当光盘播放出事故真实的一刹那时,肇事司机无言以对。民警当场裁定李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据悉,这是郑州警方首次“零口供”用录像等视听资料裁定事故责任。②5 (本报记者 阙爱民本报通讯员李东亚)河南日报2003-08-21 00:00:00责任编辑:郭俊华
绝对大奖!订非常笑话短信,送数码摄像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