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粮农昨到湖北日报投诉:武汉有家公司在坑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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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7:46 湖北日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湖北日报) 记者孙滨报道:以熊乃俊为首的省边贸“二部”坑农、害农,刚被警方铲除,本报编辑部昨又接到类似的坑农投诉。 昨日,安徽省太湖县粮农朱长生风尘仆仆赶到武汉,向本报编辑部诉说:33吨优质大米运到武汉后,被江夏区的一家粮油饲料公司偷偷掉包,他被迫低于半价卖出,损失29700元。 朱长生与同乡几名粮农合股经营安徽省太湖县常润米业有限责任公司,这名朴实的粮农愤愤不平地诉说了自己受骗的经过。 今年4月13日,朱长生之子朱复希在厦门闽南粮油网上,看到武汉一家粮油饲料公司发布的大米需求信息,便将其父的联系电话留在网上。当晚,武汉这家公司的业务联系人李汉昌打电话给朱长生,要他带米样赴江夏洽谈。 4月17日,朱长生满心欢喜地赶到武汉,李汉昌验过米质后说:“行,这米不错。你有多少我们要多少。”双方随即签订购销合同。 朱长生向记者出示了这份合同:武汉这家公司以每吨1760元的价格,向常润米业公司求购200吨安徽产晚籼大米,货到付款。 4月22日,朱长生押运33吨大米来到江夏。当天上午11时30分,这家公司的工作人员将大米卸在郑店粮管所仓库。随后,一名自称姓熊的工作人员从地上抓起一把碎米,装进纸袋。朱长生当即制止:“这米不是我的,不能当米样。”并从自己的米袋里取出米样,交给姓熊的男子。 下午2时,朱长生见到该公司杨经理时傻了眼:明明是自己取的米样,怎么又变成了一把碎米?“我当时就觉得心冷了一截,猜想有人在暗地里搞鬼,于是要求把米运回去。但杨经理反污我们以次充好,要罚我们35000元的违约金。” 为尽量减少损失,朱长生被迫以每吨860元的价格结算,33吨大米合计28380元,比合同金额少了29700元。后经朱长生再三恳求,杨经理追加了500元的“补助费”。 朱长生说,拿到这笔款前,他还被迫签了一份“补充协议书”。上面写道:在卸货现场,双方共同抽取样品,发现大米中有谷粒、鹅黄,且碎米率严重,只能采用另类方式处理这批大米,其目的是为了不砸“常润”的牌子。 他说:“当时碎米的市场价都是1200元一吨,我实在不甘心,便想去仓库查看米质,但再次遭到拒绝。”揣着烫手的28880元米钱,朱长生当晚冒雨回了老家。 昨晚,朱长生夜不能寐,萦绕在他脑海的是:世上哪有这样做生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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