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路之恋”酿造情杀案 案犯二审死刑改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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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9:05 沈阳今报 | ||||
李晓光 记者 房 立 今报讯 “我只是不想让她乱嚷嚷,没想到竟将她掐死。”昨天,罪犯李勇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对自己的行为懊悔不已。 “马路之恋”不长久 李勇是沈阳市大东区人,离婚后以在马路上修自行车为生。2000年10月的一天,李勇的朋友在修车时给他介绍了女朋友裴某,裴某告诉李勇,自己也是离婚,家里只有老父亲。同命相连的两人谈起了恋爱,并摆了个水果摊,过起同居生活。然而一个月后,李勇发现裴某不仅打麻将、抽烟,还迷恋跳舞。李勇认为她不是过日子的人,于是在2001年11月提出分手,让裴某从自己家中搬走。此后,李勇又和别人谈起了恋爱。 酒后杀人抛尸 2002年9月26日,李勇在自家门口发现一张名片,上面有裴某的电话。李勇就给裴某打了电话,双方约定下午见一面。晚上5点多,两人酒足饭包后一起回到李勇的家并发生性关系。晚上10点多,酒醒了的李勇发现裴某还在自己家里,急忙将其推醒,让她回家:“我现在又处对象了,你在这儿住让别人知道了不好,你走吧。”“怎么的?你叫我来我就来,你撵我走我就走呀?今天我偏不走。”说着,双方争吵起来,李勇怕被邻居听见,就威胁裴某:“你再喊,我就掐死你。”可裴某对李的警告丝毫不放在心上,还是大喊大叫。李伸手就掐住裴的脖子,五六分钟后,李的酒劲儿又上来了,一头倒在沙发上睡着了。 第二天凌晨2点多,从睡梦中醒来的李勇上厕所,被什么东西绊倒了,仔细一看才知道是裴某,而且人已经死亡。慌忙中,李勇穿好衣服,将裴的尸体抛到自家楼下的花坛里。上午8点多,李勇发现尸体不见了,知道事情败露,便隐匿起来。 二审死刑改死缓 其实,裴某有丈夫。9月27日,裴的丈夫发现妻子失踪了,就向公安机关报案。经辨认,李勇家楼下的尸体就是他妻子,李进入警方视线。10月23日,李勇在杨士乡杨官村被抓捕。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后判处李勇死刑。在二审时,法院认为被害人家属对被告的行为表示谅解,在民事赔偿方面达成协议。还考虑到是由于不正当感情纠葛导致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故意杀人,且对死者的死活处于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杀人,所以改判李勇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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