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庆为何被取保候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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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09:48 沈阳晚报 | ||||||
今年1月3日,刘案被移送检察院。1月8日,媒体披露刘晓庆公司偷税金额巨大,但其个人涉嫌偷税额仅13万元。2月17日,检察院认为证据欠充分,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6月,在经过公安机关两次补充侦查后,刘晓庆税案返回检察院。8月16日,被羁押422天的刘晓庆因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被取保候审。而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因涉嫌偷税,被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取保候审并非释放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方法。我国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方式有,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两种方式。取保候审的条件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已被逮捕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的办案期限内不能结案,采用取保候审方法没有社会危险性的。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取保候审人在被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伪造、毁灭证据或者串供。 虽然刘晓庆已被取保候审,但这并不意味着刘晓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及获得真正的自由。在取保候审期间刘晓庆还需要按时到相关部门去报到,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审查,并且还要随传随到,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能离开所居住的北京市,但可以在北京市范围内进行商业演出。取保候审的背后 据报道,刘晓庆被取保候审是多方努力的结果,更是依法办事的体现。去年刘晓庆被逮捕后,刘晓庆家人就申请过取保候审,但一直未见任何回复,这一有反正常法律程序的举动曾引起过争议。同时,刘晓庆关押了长达400多天的情况也引起了人们的关心,虽然有关部门给出的理由是刘晓庆税案情况复杂,欠税金额巨大,再加上非典的影响,拖延了案件的进展,但不少知情人士介绍,主要原因在于相关执法部门在起诉或不起诉刘晓庆的问题上产生了分歧。相关部门在这一问题上僵持了一段时间,直到最后,在多方努力的情况下,刘晓庆终于被取保候审。更有原因说,如果不进行取保候审将出现超期羁押问题。法律人士谈刘案 那么,刘晓庆为何能取保候审?既然晓庆公司已经被检察机关正式起诉,是否意味着刘晓庆本人也一定会被提起公诉,承担刑事责任呢?有关法律人士谈了自己的看法。 刘晓庆为何能被保释?某律师事务所李长珍律师认为:在新的《刑事诉讼法》中,取保候审被视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一项权利。取保候审一般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生:一是不能按期结案的,另外就是在羁押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继续羁押没有必要的。根据新华社提供的消息情况看,刘晓庆被保释属于后者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刘晓庆有悔过表现和筹款补缴税款的愿望,应作为证明其不具备现实社会危险或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的表现;而且,如果继续羁押,她也无法达成补税愿望,因此刘晓庆取保候审不违反现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刘晓庆本人是否会被起诉?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樊崇义教授认为,对于公司涉嫌偷税的问题,关键要看直接责任人是谁,检察机关是否有证据能够证明法定代表人知道,并参与了偷税的事情。对于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犯罪来说,首先应该是直接责任人和操作者承担法律责任。如果刘晓庆能够被证明不知晓此事,是不应该负刑事责任的。因此,此案的进展情况,最终要看检察机关根据证据认定的事实。 取保候审是法治的进步 刘晓庆的代理律师、中国政法大学许兰亭教授从多方面阐述了刘案的法律问题,他认为刘晓庆由逮捕变更为取保候审,是多方努力的结果,也是依法办事的结果,更是法治的进步。 对刘晓庆有必要羁押吗? 许兰亭介绍,在国外,保释是一项权利,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都可以保释,不允许保释则是例外。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却似乎形成了一种定势:一旦涉嫌犯罪就要在判决前被长期羁押。根据我国刑诉法的有关规定,一个人在判决前,在看守所里羁押六七个月甚至一年、两年均属正常。我们虽然规定有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关押化强制措施(刑诉法第51条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但关押是原则,取保则是例外。取保往往成了一种奢求,一种恩赐,甚至成了一种权钱交易。不管你对一个企业,一个公司或者一个家庭多么重要,一旦涉嫌犯罪,仅仅是“涉嫌”,则一概“关你没商量”。羁押当然对侦查、起诉机关有利,省事、方便,但它同时也带来很大的负面影响,如超期羁押;看守所人满为患;浪费司法资源、浪费人财物力;给司法机关找台阶“关多久,判多久”等等。偷税额应由法院最终认定 据媒体报道,经税务机关调查认定的偷税数额为1000多万元。但要强调的是,税务机关不是侦查机关,也不是起诉机关,更不是审判机关,税务机关只能是调查机关。现在,税务机关认定的数额不是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数额,更不是法院最后认定的数额。只有法院才拥有审判权,罪与非罪,此罪彼罪,罪轻罪重,只能以法院的生效判决为准。所以,刘晓庆涉案的数额也只能以法院最后认定的数额为准。刘晓庆应当判多少年 曾有律师在网上推测,刘晓庆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这纯属无稽之谈。刑法第三章第六节规定的危害税收征管罪共涉及到十几个罪名,这其中只有第205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和第206条(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规定的罪名才有死刑;第205条、206条、207条(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罪名有无期徒刑。很显然,刘晓庆并不涉及第205条、206条、207条规定的罪名,因而也根本谈不到死刑或无期徒刑的问题。 如果刘晓庆仅触犯刑法第201条偷税罪的罪名,则偷税罪的最高刑罚是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刘晓庆触犯了刑法第203条(逃避追缴欠税罪),其最高刑罚也是七年;如果刘晓庆既触犯第201条,又触犯第203条构成两种罪,数罪并罚,其刑期最高也不会超过十五年。 还须指出,如果是单位犯罪,则刘晓庆作为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要负刑事责任,但处罚要比单纯的自然人犯罪轻得多,在单位犯罪中,自然人不存在判死刑的问题。 最后,还是让我们重温并牢记我国刑诉法第12条关于无罪推定的规定,在法院作出生效判决之前,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图为刘晓庆被关押的地方及资料照片)(维东仕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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