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肆盗窃牵出命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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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0:01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8月20日讯(通讯员 徐安江 盛伟庆 记者 王振国)李艳国在吉林杀死两人后潜逃到阳谷县。尽管身负命案,无恶不作的他竟在10个月内伙同他人作案15起,盗窃各种机动车20辆。 日前,阳谷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由当地公安机关查办的重大团伙盗窃案,初步查明,该案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从2002年的2月至12月,作案15次,盗得各种机动车20辆,总价值14万 检察官在审理此案时,发现该案一自称为“国××”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口音与生长地不一致,在接受讯问时,其总是竭力混淆视听,回避自己的身份问题。检察官感觉到其中可能有重大隐情,遂与其展开了一场针锋相对的较量,经缜密审查和大量细致的调查取证,最终查明这名犯罪嫌疑人真名为李艳国,系一重大强奸杀人案件的逃犯。 检察机关查明,吉林市人李艳国于1994年2月21日下午7时许,伙同另外4人(均被判处死刑)在吉林市某郊区将过路的男青年张某某及其女友李某某拦住,5人先将男青年张某某杀害,随后又对李某某实施轮奸并将其杀害。2月22日5人将被害人分尸后抛入松花江灭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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