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楼在盖 院长“落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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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2:45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医院大楼尚未完工,正副两个院长便因受贿而“落马”。宜兴市张渚人民医院原院长蒋汝明犯受贿罪,近日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5000元;原副院长潘某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经宜兴市法院审理查明,在1999年至2003年1月期间,蒋汝明利用担任张渚人民医院院长的职务之便,在医院人事调动、基建工程及医疗设备订购中,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14万多元。2002年至2003年1月,潘某利用担任该院副院长兼基建办公室主任的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计3.5万元。(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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