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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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1日16:24 北京晚报 | ||
关春芳 白莹 为了让农村居民“看得上病、看得好病、看得起病”,做到人人享有健康,本市将重点做好以下五项保障工作: 一.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 到2005年,全市要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和远郊区县三级医疗急救体系。2006年前,市、区县政府将共同配套投入2亿元重点加强89个山区半山区的乡镇卫生院标准化设备配置、800个标准化重点行政村卫生室和102个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0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标准化建设。到2005年底,全市农村初步形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区县级医疗、预防、保健等医疗卫生机构为技术依托,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的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框架。到2008年,农村以区县为单位,全部完成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规划设置的覆盖,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二.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 一是用1至2年时间完善以传染病疫情为首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做好农村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工作预案,建立村、乡、县(区)统一指挥系统,健全农村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系统,形成以村、乡为单位的传染病群防群控网络。二是建立畅通的农村疫情信息网络。按照《关于北京郊区农村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建设意见》,推行农村疫情报告的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中现有政府有关专用信息网络,在本市全部实现村卫生室、乡卫生院直接上网报告疫情。三是建立农村医疗救治体系和计划免疫工作。各郊区县要选择一所现有的二级综合医院(或病区)进行改造、扩建为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医疗救治后备医院(或相对隔离传染病区)。加强农村计划免疫疫苗“冷链”建设,规范预防免疫接种门诊,不断提高农村儿童免疫接种水平的质量,继续保持本市计划免疫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低发水平。四是加强农村的饮食卫生、饮水卫生的监管,减少食源性、水源性疾患,提高郊区农村人民健康水平。五是加强乡镇企业劳动卫生,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健全安全生产制度,严格执法监督,减少职业危害,控制职业病和急性中毒事件的发生。六是加强药品、高度农药和剧毒鼠药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销售假药和违法经营、使用剧毒农药、鼠药的行为。七是保证基本卫生防病经费的落实,市、区县财政逐年要增加农村基层公共卫生项目经费。“十五”期间,按照地区差别,乡镇的预防保健经费原则上按照服务人口每人每年5元至8元投入,其中承担公共卫生任务的村卫生机构按村上年末户籍人口每人1元的标准补助。对山区半山区村卫生室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每年按山区不少于600元,半山区不少于300元,由乡镇财政给予每个行政村卫生室一个乡村医生劳务性补贴。八是加强农村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三.加强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和卫生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到2010年区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生80%达到高等医学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其他卫技人员和乡镇卫生院的医生60%具有专科或以上学历,村卫生室的乡村医生30%以上具备医学专科或以上学历。2005年乡镇卫生院的医生全部具有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医师资格,护士具有执业护士资格,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2008年除了少数边远山区外,凡乡村医生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或以上资格的不能再从事医疗服务活动。 四.继续深入开展城市卫生支农活动 从2003年开始,城市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每家对口重点支持一所郊区县级卫生机构和一所乡镇卫生院建设,受援的农村医院(含卫生院)的院长或业务副院长可由城市支援机构下派;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卫生院共同指导村卫生室工作。 五.在全市建立大病医疗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到2005年,大病医疗统筹要覆盖60%的农村居民,初步建立起医疗救助制度;到2008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覆盖京郊农村居民。 从2003年起,市、区县、乡镇财政按照实施农民大病医疗统筹地区的农业人口数,给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额补助。补助标准按照参加农民大病医疗统筹的实际人数,经市有关部门审核后拨付。其中,市财政每年拟投入5000万元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将对参加合作医疗的近郊地区每年人均补助10元,对远郊区县平原地区每年人均补助15元、对山区半山区每年人均补助20元。各区县、乡镇的补助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当地财政收入和农业人口情况确定,区县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10元,乡镇财政年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5元,有条件的地方应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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