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钱履责有钱炒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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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2:03 新闻晨报 | ||
贪心女儿为逃避法律追究故意隐瞒财产 晨报讯昨天上午9时许,一名黑衣女士走进了普陀法院执行庭。在之后的十多分钟内,黑衣女士一句又一句地和法官聊着,“签字吧,不用多说了!”法官及时打断了她的话,递过一支笔,“你故意隐匿了被执行财产,依法对你罚款500元。”黑衣女士悻悻地接过笔,签字、付款,然后似有不甘地离开了法庭。 等她离去后,法官从卷宗中抽出一份个人财产申报表,上面除了黑衣女士的签名,就只有惹眼的五行黑字“无有价值财产、无金银首饰、无国库券债券、无存款、无股票”,法官告诉记者:“她撒谎了,不但骗了法院,还骗了她自己90岁的老父亲。” 事情要追溯到1997年。家住甘泉一村的徐老伯和妻子共同买下了一套面积26平方米的公房,产权证上用的是妻子名字。老伯最喜欢婚后生育男孩的三女儿,尽管她因插队落户在镇江,他和妻子仍将外孙的户口报进了自己家中。 2001年,妻子不幸过世,徐老伯发现三女儿从镇江退休返沪后对自己并不孝顺,为了房产和他多次吵闹,甚至曾将他赶到大街上。眼见三女儿孝心不再,徐老伯便起诉法院,要求法官对妻子的遗产依法分割。 法院审理认为,26平方米的房子市值8万元,徐老伯应得其中4万元,大女儿、二女儿分别分得1万元,因外孙户口在内,三女儿应分得其中的2万元。6月27日,法院对徐老伯一家的继承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要求三女儿按上述遗产分割向亲属分别支付相应的钱款,并同时获得该房产的产权。 判决后不久,徐老伯就因发心脏病而住院。三女儿却故意拖延4万元的支付,老伯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三女儿在自己去世前将4万元付清。 让徐老伯彻底心寒的三女儿便是本文开头的黑衣女士。起初,每次执行法官找她谈话,她都哭称自己仅有每月600多元的工资,眼下根本拿不出4万元,在执行法官要求她填写的个人财产申报表上,她也作出了“全无”的申报。 面对病情严重,急需医疗费的徐老伯,法官并没有轻信他女儿的哭诉。在上门走访时,法官从邻居们口中得知,被执行人虽然退休,但经常出入股市。后经仔细调查,法官果然在申银万国证券公司查到了被执行人名下有价值12万元的各类股票。 8月19日,为了避免强行平仓,被执行人终于乖乖地交出了4万元现金。为了这笔本不应隐瞒的财产,黑衣女士非但失去了骨肉亲情,而且还不得不为自己的虚假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通讯员华碧芳许春晖记者罗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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