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洞“4·1”爆炸案4名罪犯被严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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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2:29 山西日报 | ||
本报8月20日讯(记者杨木林通讯员白琦梁红记)原任洪洞县城建局局长薛文勋,因报销票据及县纪委查账等问题,于2000年4月1日对新任城建局长朱其林实施了爆炸报复,致使3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30万元。这起轰动山西、震惊全国的“4·1”洪洞特大爆炸案,于8月18日,由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4名罪犯进行了公开宣判并惩处。 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罪犯薛文勋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山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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