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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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赵戈记者黄庆锋)武侯区红运花园1~4期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签订协议,将物管费每月每平方米上涨了6分钱。红运花园的120位业主、住户等对此不满,一举将业主委员会、委员、物管公司通通告上法庭,要求确认所签订的协议无效。昨日,武侯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四川首例业主状告业主委员会案。 原告方的几位业主代表在庭上称,今年1月开始,物管文氏公司便将物管费按照每月每 被告红运花园业主委员会和几位委员则认为,业主委员会是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及其章程行事。业主委员会经过集体讨论之后,才同意提高物管收费标准,并在此基础上和文氏公司签订补充协议。因此,该补充协议的签订合法有效。被告文氏公司则辩称提高收费标准是合理合法的。 因原被告双方分歧极大,法庭最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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