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民警打伤还是意外事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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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6:58 华商网-华商报 | ||
张某和朋友酒后乘车与司机发生争执,朋友被警察带走时,他上前说明情况,结果与警察发生拉扯,导致右腿多处严重骨折。 伤者自述我被警察打成骨折 7月14日晚10时许,西安市民张某与朋友刘强从自强西路上了一辆出租车。上车后与司 张某借围观群众的电话打给朋友何某。很快,几名民警回来将张某送到了大莲花池派出所。朋友何某也很快来到派出所。民警见张某确实受伤,便同意送往医院。张某便被刘强和何某送到了西安市红会医院。 当晚,又转到陕西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经进一步诊断,张某右腿胫腓骨连续断裂性骨折,形成开放性和闭合性同时存在的断裂性、粉碎性骨折。从事发的次日开始,张某的父亲张志诚开始到各级部门反映儿子被打伤的问题。8月15日,特殊警察支队监察科张科长到医院看望张某,并给了3000元钱。 警方自称是一次意外事故 8月21日上午,西安市公安局特殊警察支队监察科张科长告诉记者,经过调查,事发过程是,7月14日晚10时至11时,民警巡逻至糖坊街口,一辆出租车停在民警前,司机报警说,两个喝醉了的乘客无理取闹,请求民警帮助。接着,出租车上的一个乘客(刘强)也下了车。民警见刘强满身酒气且行为过激,将刘强请进了警车。此时,出租车的另一位乘客即张某下车,拦住警车。一位民警上前请张某不要站在警车前。就这样,张某与民警之间发生拉扯,张某先倒在地上,民警被张某拉倒,并坐在了张某腿上。张科长分析说,张某的腿伤就是此时发生的。 支队政委卢西安说,自从张某住院后,支队领导先后几次去看望,并请张某安心治病,同时,支队安排人对事件进行调查。目前,通过调查,事情的结论是“民警在正常执法过程中发生的一个意外事故”。 张科长表示,事故已经发生,支队愿意与张某协商处理办法,同时也不反对张某通过法律渠道寻求最终的结果。本报记者 海天 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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