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安刑警抓获仨流窜“汽车大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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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7:26 新文化报 | ||||
在南方盗车到北方销赃,在北方盗车往南方卖,一年多盗、销85辆汽车,案值1000多万元 本报讯 通讯员王险峰 记者张中岩 李季报道 日前,长春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一大队经过一年多侦查,终于打掉一个在南方盗汽车到北方销赃,在北方盗汽车到南方卖,盗改销“一条龙”的特大盗车团伙,抓获赵志、梁勇和米玉成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破获盗车案件 ▲盗车案连串 专案组上阵 2002年1月至4月,长春市公安局连续接到10多起广州本田轿车被盗的案件。按照省、市有关领导的要求,刑警支队迅速成立联合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2002年5月间,专案组侦查员经过调查发现,上述案件的作案手段十分相似,应是一伙人所为。就在此时,他们接到沈阳警方的消息说,沈阳打掉一特大盗车犯罪团伙,据负责销赃的几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曾从长春购进过盗窃来的车辆。专案组闻讯立即派侦查员赶赴沈阳市。侦查人员在沈阳得知,犯罪嫌疑人曾于2002年3月在长春市、吉林市从同一个人的手里买了两辆盗窃来的车:一辆面包车、一辆广州本田轿车。而另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卖车人住在吉林高新区6委23组,但不知道真实姓名。 ▲抓获漏网“鱼” 找到突破口 侦查人员回长梳理破案思路时发现,2001年4月,长春警方打掉以苗志强为首的盗车团伙时,该团伙主要成员、负责销车的犯罪嫌疑人赵志却一直在逃,而赵志的家就在吉林高新区6委23组。为此,侦查员先后5次赶到吉林市,却都没有抓到赵志。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侦查员经过不懈努力,终于在2003年3月26日将34岁的赵志抓获。 随后,赵志不但交代了2001年伙同苗志强等人参与盗车销赃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从2002年至2003年3月间,先后在一个叫“阿勇”的广东人手里以1万至15万元不等的价格购买7辆捷达、面包车,并经改装后,以20万元左右的价格销往沈阳、大连等地的情况。 ▲两线告捷 盗车团伙覆灭 据赵志说,他和“阿勇”是1996年通过倒卖走私车认识的。后来,随着公安机关加大打击走私犯罪活动的力度,二人开始倒卖被盗车辆。每次赵志想要什么车,“阿勇”就给送什么车过来,但赵志并不知道“阿勇”真名及他的住址,只知道往广东汇钱的地址——东莞市凡塘路9巷6号。他还交代,与“阿勇”交易后,取车的活都是由吉林市开出租车的米玉成来干。 2003年4月1日,专案组抽调4名警力赶赴广东省东莞市抓捕“阿勇”。到东莞后,侦查员很快查明“阿勇”真名叫梁勇,东莞市凡塘路9巷6号只是他的一个暂住处。经过不懈努力,侦查员于4月8日在东莞市将 “阿勇”抓获。与此同时,侦查员在吉林市也将米玉成抓获。至此,这个南、北联手的特大盗车团伙被彻底摧毁。 ▲3人联手 一年多盗销85辆车 据了解,1992年梁勇在深圳开出租车,效益相当可观,但是他好赌,挣的钱都输给了地下赌场。为了尽快捞钱,他利用熟人多的便利条件,开始帮助一些外地人联系购买走私车辆,从中牟利。1996年,他结识了赵志,二人先是倒卖走私车辆。但后来他们感到走私汽车不但利润小,且风险大,便开始联手在南方盗窃汽车到北方销赃,在北方盗窃汽车到南方卖。 随着“业务”量扩大,赵志后来找到米玉成,让其负责到广州找梁勇取车,但每次只给米玉成1万元钱,米感觉赵志对自己不够“意思”,准备另谋出路。2001年11月,米玉成突然想到应与梁勇合伙发财,而当时梁勇盗车团伙成员纷纷落网,感到在广东十分危险,正准备找一个地方落脚,便决定与米玉成结伙盗窃汽车。 2001年12月,梁勇来到吉林市,与米玉成会合,开始在长春盗窃广州本田轿车,之后由赵志改装销赃,形成一个盗改销“一条龙”的特大盗车团伙。从2002年1月,梁勇、米玉成开始作案,到2003年3月,他们先后在长春、哈尔滨、吉林、广州、大连等地流窜盗、销车辆85辆,案值10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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