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使用雷锋照片无需付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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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7:27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针对张峻将自己拍摄的雷锋照片进行登记版权一事,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刘涛律师认为,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使用雷锋照片,无需付费。 张峻是雷锋生前战友,曾任沈阳军区政治部专职军事摄影记者。刘涛说,当年张峻拍摄雷锋照片的行为应是职务行为,但张峻是这些照片的著作权人。以后人们使用这些雷锋照片是否要付费?刘涛说,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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