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元买的店面遭查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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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7:44 江南都市报 | ||
本报讯实习生杨志为、邬文静、见习记者张杰报道:花4万多元买来的店面,现在却面临被法院查封的窘境。8月20日上午,新建县余先生对家人将来的生计表示担忧。 据余先生介绍,他于1999年与新建县残疾人服务社签订售房协议书,购买新建县残联康复中心大楼一楼的一间店面,并分期支付了4.2万多元购房款,当时并不知道该大楼已被抵押,也没有到房产交易市场办理房产交易手续。一个星期前,他莫名其妙地接到新建县法 新建县一知情人向记者透露,新建县残疾人服务社曾于1998年先后共向中国农业银行新建县支行借款100多万元,并以房产作为抵押。但服务社却在贷款未还,房产抵押尚未解除的情况下,分别把康复中心一楼的6个店面出售给新建县的4位居民,目前4位居民都未拿到房产证。 昨日下午,记者就此事走访了新建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会房理事长告诉记者,他们正在就此事与新建县法院协商,并表示可以把购房款退还给当事人。 记者还就此事向商海律师事务所咨询,熊律师认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余先生购买新建县残疾人服务社的店面,未在房产交易市场登记,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他们的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况且法律还规定抵押房不得出售,余先生可以要求退款。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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