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贩黄盗版最高奖30万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37 海峡网-厦门日报 | ||
泉州出台相关奖励规定 本报讯(张文瞡)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等非法出版活动者将受重奖,最高奖励金额高达30万元。笔者20日从泉州市新闻出版局获悉,相关奖励规定已经出台了。 据介绍,举报者可以书面、电话或其他形式向泉州市及各县(市、区)“扫黄打非” 奖励标准为:举报地摊游商、地下窝点等各类非法出版活动的,按每案涉及出版物经营额2%以内的奖励金给予奖励;举报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运输等设备的,按每案罚没款总额10%以内的奖励金给予奖励。若举报案件被列为全国全省要案的,按有关规定报国家和省“扫黄”办给予奖励。若举报采用相关设备组装非法光盘生产线非法复制光盘的,按每条3万元至10万元的奖金给予奖励。若举报非法从境外引进光盘生产线的,按每条15万元至30万元的奖金给予奖励。 (厦门日报)
投票! 赢超酷腕表式手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