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能领到“助学券”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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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8:50 现代快报 | ||
通讯员 沈粤 记者 黄艳 快报讯自南京市公布将为在义务教育阶段求学的城市低保家庭子女提供190万元“助学券”后,有不少家长、学生询问如何领取“助学券”。记者从南京市教育局获悉,从25日开始,凡符合条件的学生家庭可到相关区县教育局领取“助学券”,在开学时可以顺利享受到学费减免。 “助学券”作为南京市首次面向城市居民低保家庭、“三残”家庭等就学子女发放的有价证券,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每位适龄入学孩子不因家庭贫困而辍学。此次“助学券”受助对象为南京市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子女在公办学校读书的学生。但所有“择校生”一律不在受助范围内。据市民政等相关部门统计的数字,今年秋季开学,全市约有5600多名“幸运儿”领取到“助学券”。 “助学券”的发放标准有3种:一是义务教育阶段的“低保生”杂费全免,代办费减半。如小学六年级,按照市有关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杂费为70元/生·学期,代办费为160元/生·学期,两项合计为230元。如符合条件,将获得150元的等额“助学券”,学生家庭只要承担80元的“零头”。二是低保对象的子女,现为孤儿的,杂费、代办费、住宿费全免。三是低保对象“三残”子女在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如聋、盲人学校)就读的,杂费、代办费、住宿费全免。 “助学券”将于本月25日—29日集中发放,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上学期的小学生素质报告书或中学生学习成绩册或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就读学校所在区、县教育局审核、登记、领取。直属学校直接到市教育局财务处办理领取手续。 对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费用减免仍按去年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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