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以省府名义开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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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21 齐鲁晚报 | ||
省政府办公厅就精简会议作出规定,并确定4月8月为无会月 本报济南8月21日讯(记者 李艳)为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将每年的4月和8月定为省政府无会月,并就控制省政府召开会议的次数、会期和规模作了详细规定。 省政府办公厅在这份《关于进一步精简会议的通知》中指出,为进一步转变领导作风,提高机关工作效率,保证领导干部以主要精力深入基层,解决实际问题,特就精简会议作出规定,具体为——— 大力精简各类会议。没有实际内容的会议坚决不开,能用文件、电话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内容、时间相近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能以部门名义召开的会议不以政府名义召开,能采取电视电话会议形式的不集中开会。 实行无会月制度。每年4月、8月为无会月,其间省政府一般不召开一、二类会议。 控制会议次数。每年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一、二类会议,一般控制在30次以内,其中要求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一类会议(不含省委、省政府联合召开的会议)不超过2次,每位副省长主持召开的要求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参加的二类会议不超过2次。 控制会期和会议规模。省政府集中召开的一、二类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1天,省政府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一般不超过1个半小时。省政府召开的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1小时。收看收听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后,如需继续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一般不超过半个小时。一类会议与会人员控制在150人以内,二类会议控制在100人以内。 严格会议审批程序。对拟以省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每个月集中研究一次。除紧急事项外,一般不临时动议召开会议。特殊情况召开的会议由省长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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