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向未成年人卖烟可罚一万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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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09:31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市相关部门开始修订《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此项工作已被列入今年市人大的立法计划中。《草案修改征求意见稿》今起全文公布,向市民征求意见。这是记者昨天从草案起草工作办公室获悉的。 据团市委权益部张丽红主任介绍,修订稿首次提出市人民政府设立未成年人紧急救助机构,为受虐待或者因其他家庭问题处于监护不当或短期失去监护需要帮助的未成年人提供 此外,修改稿还增加了部分处罚条款,如儿童产品未标明适应年龄范围、应注意事项或不适于人群等情况的,处以1万元以下罚款;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制止其行为,并处以200元至15000元罚款等。 《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制定于1988年,分别于1992年2月14日和1997年4月16日进行了两次修订。此次修订公开征求意见至8月28日结束。公开征求意见期间,设立征求意见电子信箱(qyb@bjyouth.net),相关具体内容请登录以下网站:www.bjyouth.gov.cn或者www.bjrd.gov.cn。 北京娱乐信报那 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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