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葡萄案今日“估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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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1:54 新闻晚报 | ||
北京青年报今天上午,受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邀请,担任该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的4位法律专家,将共同研讨近日颇受社会关注的4名外地民工因偷吃北京林果所用于科研的“天价葡萄”,而使投资40万元、已研究10年的科研项目研究链中断一案。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我国著名刑法学家陈兴良教授谈道:如果偷吃葡萄的民工不知道葡萄的价值,是按一般葡萄偷吃恐怕不好定盗窃罪。陈教授认为,民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参加今天讨论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一位刑法学教授则认为,“天价葡萄”案的底线是破坏生产经营罪。而以盗窃罪定罪量刑也有值得探讨的空间。这位专家谈道:定盗窃罪的难点并不在民工是否知道被偷吃的葡萄的价值,有无犯罪的主观故意和客观后果,关键在于如何给损失的葡萄作价。该专家举例说,比如一个小偷偷吃了一只鸽子,如果是一只普通的肉鸽可能值不了多少钱,无法定盗窃罪,但是如果被偷吃的是一只价值几十万的信鸽,无论盗窃者是否事先知道鸽子的价值有无主观故意,恐怕都会定盗窃罪,因为名贵信鸽有市场价可以确定。 另据悉,担任该案审查批捕、起诉的海淀检察院,近日也将召开大规模的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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