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间拨电话惹出一地鸡毛女说搞骚扰男称拨错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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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3:34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昨日,福州某保险公司的一位小姐到本报投诉,称和她同在一个部门工作,比她小8岁的男同事对她进行了长达半年的电话骚扰。对方打她的手机,只响一声,等接听时对方已经挂断,回拨时对方硬是不接。而被该小姐投诉的小同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连喊冤枉,否认自己打了骚扰电话。投诉骚扰电话有时一天十几次 家住福州鼓楼区的纪小姐说,自己和闽侯人程某在同一部门、一个办公室上班,平常 “我是做业务的,由于害怕错过客户的来电,所以我一般不敢将小灵通关机。程某的频频来电,有时我会以为是客户的来电,等知道又是程某来的电话便气不打一处来。而在这个时候如果真有客户电话进来,我还以为又是他在骚扰,竟然把客户的电话给挂掉。几个月下来,我的工作、生活都被打乱了。我真不明白,我又没得罪他,他为什么这么做。现在我一到公司,就有些提心吊胆,所以这个月只好请假在家。可是他还是照样经常打来电话,我被他弄得都快精神崩溃了。”纪小姐谈起这件事几近发怒。 记者问她,程某是否对她有爱恋倾向。纪小姐当场否认。她说,程某今年刚从中专毕业,年龄比她小8岁,不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再说如果程某真有这样的想法,他也应该知道这样肯定会遭来女性的反感。喊冤不小心拨错岂是骚扰 昨日,记者找到程某,听了记者转告纪小姐的话后,帅气的小程大为惊讶,连连喊冤:“我今年才刚刚从学校毕业,到公司的时间还不到半年,纪小姐所说的长时间给她打电话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记者问近期有没有给纪小姐打电话,小程承认,近几天给她打过电话,但那是因为纪小姐在公司里比他呆的时间长,想向她请教一些业务知识,但纪小姐一直没有接电话,而他丝毫没有骚扰的意思。至于他打电话响了一声就挂掉,小程解释说,在他的手机电话簿中,纪小姐的电话是和他的一位亲密朋友的存在一起的,有时不小心错拨,但拨打次数完全没有纪小姐所说的那么恐怖。 在谈到是否对纪小姐有爱恋倾向时,小程说,纪小姐在公司里比较外向,也比较有个性,平常同事间开开玩笑还可以,再说两人之间的年龄差别太大,根本就不可能“擦出火花”。主管人员一方爱开玩笑,另一方可能误会 在听到双方不一致的陈述后,记者采访了他们的业务主管陈主任。陈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两人之间的事,属于个人问题,他对真相不是很清楚。但在公司里,纪小姐工作态度比较散漫,性格也比较个性化,平常和同事间相处不是很融洽。至于她说的小程长时间给她打骚扰电话,从他对两人的了解程度来看,小程应该不像纪小姐描述的那样品格败坏,或许是小程因为工作上的原因给纪小姐打电话,而纪小姐产生误会。 记者又采访了该公司的部门经理蔡先生。他告诉记者,前段时间小纪向他反映接到骚扰电话一事,他也在公司里了解一下,发现小程平常比较喜欢拨打他人电话开玩笑。据他了解,小程不仅给纪小姐打过电话,给其他的同事也打过,可能是小纪接到的电话比较多才会变得很生气。另外小程的手机设置单键拨出,也不排除是错拨的可能性。当记者告诉他目前纪小姐的感受时,蔡经理表示,将对小程进行教育,如果他还继续这样下去,影响到同事的工作的话,将有可能被劝离工作单位。律师两种情况判断是否被骚扰 那么,法律上又是如何界定骚扰呢?如果构成骚扰,该如何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呢?为此记者采访了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的李华元律师。 李律师告诉记者,目前,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条文来定义骚扰,但综合有关法律常识,以下两种情况可认定为骚扰:首先是看当事人愿意不愿意接听电话,如果当事人不愿意,那就违背了当事人的意愿,对当事人构成侵权;其次是看打电话的次数多少,如果一方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频繁地给另一方打电话,严重影响到另一方的正常生活,同样也构成侵权。在事实认定清楚的情况下,被骚扰者可以通过两个途径来保护自己。一个是在接到电话时马上报警,对骚扰者处以治安管理处罚。另一个办法是根据《民法通则》规定,被骚扰者可以以人格权受到伤害为由,对骚扰者诉诸法律,要求立刻停止伤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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