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启动小额担保贷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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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15:13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 (记者赖志凯)《海南省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实施细则》,近日开始实施。 据介绍,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下岗失业人员,需向街道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办理申请登记。有关部门对担保贷款初审和复审通过后,就可以发放贷款,同时建立档案,并对申请人进行跟踪检查。 根据规定,贷款银行由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会同有关商业银行确定。贷款额度一般在2万元左右,对下岗失业人员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人数适当扩大贷款规模,但贷款总额不超过10万元。此外,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2年。小额担保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水平确定,不得向上浮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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