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消法》面临修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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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2日20:30 钱江晚报 | ||
有些条款已不适合消费环境 已颁布10年之久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被修订。记者昨日获悉,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已建议将《消法》的修订列入十届全国人大的五年立法规划。 据了解,每年都有许多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和提案,建议全国人大尽快 人大法学院经济法专家吴宏伟教授表示,《消法》是针对当时的消费环境制定的,之后相继出台了一些条例、规定进行补充,这种法律滞后是不应该的,法律应该具有超前性。 吴教授认为,修订中,“消费者”、“商品”、“服务”、“经营者”这些概念需要明确界定。首先是“消费者”的概念,单位团体、外国人是否适用《消法》;其次是“商品”的概念,《消法》制定时,房屋属于福利待遇,不算商品,而现在,房屋也已经变成了商品房,还有汽车、水、电等等,《消法》应对商品进行具体分类;第三是“服务”的概念,比如医疗,10年前都是公费医疗,不属于服务范畴,现在如果医疗服务出现纠纷,《消法》中没有明确的界定;第四是“经营者”的概念,供水供电等国家垄断行业算不算经营者,能不能适用《消法》,都没有明确。此外对违法责任的处罚也有漏洞,比如赔偿或罚款的金额有一个数额范围,这之间差距较大,谁来掌握这个尺度?适用幅度过宽,往往导致政府执法官员利用这一幅度谋私,因此量刑应有明确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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