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扣车 我来“摆平”(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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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5:34 山西晚报 | ||||
当时这辆由临县开往祁县的载货车满载着一车鲜玉米,同时该车带有山西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农副产品运输通行证,该证规定:任何单位及个人对运输农副产品的车辆不得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确保其畅通无阻。当时平遥交警部门的扣车理由是:该车马槽私加钢板,属私改车辆。该车被扣后停放在平遥县交警大队京陵停车场内。 8月19日一早,停车场内过来一位操当地口音身着便装的中年男子,问车主李丙孝车辆为何被扣,扣留了什么证件。李丙孝告他,车辆的行驶证、驾照、山西省人民政府所发的农副产品运输通行证也同时被交警扣留。此人对李丙孝说:给我500元钱,我包你把证件要回,让你开车走人。 8月19日下午6时许,李丙孝同另一拉载卫生纸而被扣的晋A18049号车主各自掏出500元钱,交给了这位叫孙二青(音)的人,托其“摆平”扣车一事,孙二青骑一辆摩托车往平遥县城方向而去。晚8时许,二人迟迟不见孙二青回来,担心受骗,便向车场的看门人问及孙二青的情况,看门人讲,孙二青在治超点附近开着一家饭店,交警队的民警常在他处吃饭。“放心,自开车场后他就办‘这事’,骗不了你们。” 晚9时许,孙二青终于归来。“去县城晚了,中队长已经批了,找不到交警队的内勤,拿不回车本来,明早8点,保你们走人。”孙二青把钱交还给二人,并答应明早办理此事。 8月20日,孙二青领着李丙孝及晋A18049的车主在交警部门各交纳了400元罚款后,拿到了所扣证件。交警部门给李丙孝出具了因私改车辆违章,罚款400元的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李丙孝在交纳了100元车辆停车费并给了孙二青100元后,开车离去。 8月20日下午,记者来到了平遥县交警大队四中队,该中队副中队长对记者所反映的情况作出了回答:京陵治超点停车场是由平遥县交警大队于两个月前建起的,属交警大队管理。而李丙孝的违章按有关条例规定应罚款1000至3万元。当问其为何孙二青领人来在交纳400元罚款便可开车走人后,副中队长说,司机们大多没钱,有熟人领来罚了款还得让司机走,并同时表示,对孙二青的作为一定要调查。关于停车收费的问题,副中队长表示不太清楚。而按交警部门规定,交警部门对查扣的大型车辆24小时停车的收费为25元。 图为交警部门的停车场内,孙二青(右一)正在收钱。本报记者钟清摄影报道(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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