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万多货款被“套牢”》追踪·又有人称货款被“套”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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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6:4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讯[江南都市报] 记者刘勇、温凡报道:昨日上午11时许,新余的朱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自己也有过和大余陈先生相似的遭遇。今年2月份,他与江西金丰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协议,代理在新余范围内的商务电话。协议注明,有3个月的考察期,考察期内可以退货。朱先生向公司订了10台商务电话,经过推销,发现很不好售,便要求退货。但公司以种种理由推托,直到上周日才办理了退货手续。但该公司却在收条上注明一个附加条件:待公司将这10部电话卖了之后才会退回货款。朱先生说,2.26万元何时能拿回来还是个未知 朱先生随后对记者说,江西金丰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在全省不少地市都有代理商,如此行为,怎么取信于人? (江南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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