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岂能当厂长? 厂长工作报告被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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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7:55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刘振雄)20日,襄樊隆中水泥厂召开职代会,讨论该厂临时负责人孙玉东所作的厂长工作报告及其它预案。因厂长被判刑却没下台,职工最关心的选举新厂长问题没列入会议议程,职工代表对厂长工作报告给予的回应是:否决。 当天,记者旁听职代会了解到,2001年,该厂职代会选举王有恒为厂长。今年,王有恒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管制1年,但却迟迟不脱“厂长”的乌纱帽,职工们不断呼吁罢免厂长 职工代表说,否决厂长的工作报告,还因厂里厂务一直不公开,工作报告中存在隐报收入、虚列支出等问题。如,2001年,厂里将生产线租赁给广东客商经营。收的租金是否足额并按时到位?厂里每月10多万元收益都用在何处?这样一些职工关心的问题,就是找厂领导询问也得不到答案。 今年3月4日,王有恒因犯故意伤害罪,被襄城法院判处管制1年。判决生效后,王有恒一直在当厂长。 “罪犯岂能当厂长?”对职工们选举新厂长的要求,该厂党委书记王光德对记者解释说,王有恒已口头上向主管部门提出辞职,主管部门也免去了他的厂党委委员职务。对罢免厂长的要求,王有恒及其助理孙玉东虽多次口头同意召开职代会来定,但总以时机不成熟为由,迟迟不让职代会召开。 在职代会之后,与会代表告诉记者,虽然王有恒已向上级部门提出辞职,但因新厂长没产生,该厂法人代表无法变更。职工们迫切希望通过职代会对厂长进行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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