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环卫部门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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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09:43 汉网-武汉晨报 | ||
武汉晨报讯(记者蔡梨生实习生游书玲)武昌区康乐里社区余玉梅女士,戒毒后当上环卫工辛勤工作16天就被“炒鱿鱼”(详见21日12版报道),余的遭遇引起众多读者关注。 他们纷纷表示,作为一个曾走过弯路的人来说,想重新做人,这本身就需要很大的勇气,更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关心和帮助。 康乐里社区主任李晓珍称,通过他们的观察,余的确是很珍惜这份工作的。对余的遭遇,她也表示不解。 昨日,武昌区城管局中南路清洁队党支书高冬玉称,该队目前只是对武青三干道进行临时清洁管理,清洁人员全部为临时工,都没有也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让余“先回去”,是正常的“优化”。 许律师劳动维权工作室的许方辉律师则表示,环卫部门既没有与余女士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提前30天告诉余女士将被“解聘”,同时,也没有给予相应补偿,这都是一种侵害余女士的合法权利的表现。(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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