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交警总队对“酒后驾车险”说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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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1:04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钟楠 实习生 耿曦 张晶 通讯员 先国 赵嵩 国欢)昨日,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负责人对近日引起众媒体关注的“酒后驾车险”一事明确表态:该险种有悖有关法规,我省驾驶员凡购此险,一律列为重点帮教对象。 近日,某保险公司推出了一款“非常事故损失特约保险”“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载明的驾驶人饮酒驾车肇事,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赔偿的,保险公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称:“酒后驾驶险”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悖,将酒后驾车列入保险范围,必将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负面影响。“酒后保险”实际上是支持和纵容酒后驾车,是对人民生命安全极不负责的表现。 交警总队昨日重申:将严厉查处酒后驾车的严重违章行为,同时,凡购买了“酒后驾车险”的驾驶员一律列为重点帮教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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