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一间房俩房证(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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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1:38 沈阳今报 | ||||
记者寇俊松/文宋洋/摄 事件回放:早年,于连泉和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同住在南三经街四段四里的住宅中,后来这处住宅动迁。回迁后,分到了南三经街四段四里3-251号的一处三室住房。此时,哥哥于泽泉另立门户。回迁后,房证上写的是弟弟于连泉的名字。兄弟俩因房子的事一直不太愉快,后来,哥哥将房证上的名字改成了母亲的。 母亲去世后,于连泉以为房子的事已经告一段落,没想到前不久,现在居住在这处房子中的妹妹于淑泉告诉于连泉,这处房子出现了另一个房证,房证上的名字是哥哥于泽泉。因为这间房子,兄弟二人对簿公堂。1989年,和平区人民法院将房子判给弟弟于连泉,房证一直在其手中,房证始终是母亲的名字。 记者调查:记者找到该处房子房证的发证单位东北电力管理局房产处,但接电话自称姓刘的男士说,负责人不在。 就此事,记者又采访了沈阳市房产局咨询大厅的工作人员。据介绍,如果想对一处住房的房证进行更名,必须有此处住房的户口本、房证和契证,同时还要有原来房证上房主的签名,这些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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