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名银行职员非法拆借贷款使国家损失两亿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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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3日14:13 新华网 | ||
3名银行工作人员使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高达3.4亿余元的贷款,致使国家遭受两亿多元的巨额经济损失。近日,北京市一中院作出终审裁定,原华夏银行月坛北街办事处主任李惠鸣及其两名下属工作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李惠鸣在任该办事处主任期间,伙同该行会计科科长郭轶、该行外勤郭建军,利用工作便利,采取吸收客户资金不入帐,空开大额定期存单54张,以银行的名义,将湖北证券公 为此,李惠鸣和郭建军收受了华滋露公司给予的“好处费”各21000元。郭建军在为北京宝鹤金经济贸易公司非法拆借600万元、为志洲科贸公司非法拆借资金45万元的过程中,两次收受客户以顾问费名义给予的好处费共计8000元。 一中院以“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罪”和“受贿罪”判处李惠鸣和郭建军各有期徒刑16年,罚金5万元。以“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罪”判处郭轶有期徒刑7年,罚金5万元。(记者王玲)(来源:千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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