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学生教学楼上摔下致残 法院判学校赔偿119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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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5:27 京华时报 | ||||
8月19日,北京海淀法院对女大学生韩姝婧从教学楼上摔下致残一案作出一审判决,由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赔偿韩姝婧各项费用共计119万余元。 韩姝婧于2001年8月到北京工商管理专修学院上学,就读于国际商务英语专业。2002年7月11日凌晨2时许,韩姝婧与其他同学在教学综合楼2楼的教室内看书,适逢教学楼综合楼旁的男生宿舍楼传来吵闹的声音,韩姝婧和其他同学到二层走廊尽头的阳台上观看时,她不慎踩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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