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提高美发美容业准入门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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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5:35 北京青年报 | ||
杨柳 本市提高美发美容业准入门槛 本报讯根据北京市政府65号令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行业市场,强化行业自律行为,提升行业管理素质和管理水平,自2003年8月起,对全市美发美容业开业实行《专业资格证》准 该制度规定,凡是新开业的美发美容经营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后在15天内持营业执照副本到所在区县服务行业协会考核专业技能,核准服务项目,办理《专业资格证》手续。 已经开业经营的美发美容单位,需持工商营业执照及原《从业资格证明》到所在区县服务行业协会办理更换《专业资格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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