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上磕成尾椎骨移位 律师:学校负有监护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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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7:32 楚天金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金报)记者渐飞实习生钱洋报道:在学校上课时磕成尾椎骨移位,校方却称此事完全与其无关。昨日,武昌的李女士坚决要为女儿阿慧(化名)讨个说法。 李介绍说,她女儿阿慧11岁,今年暑假参加了武汉某校的英语培训班。18日晚,阿慧被老师点起来回答问题,当她坐下时,因椅面已翻转,一下子坐在支撑椅子的钢架上,导致尾椎骨移位,花费了数百元的医疗费。她数次找校方交涉,对方却称发生这样的事就“像在 记者就此采访该校时,其校办一周姓工作人员称,作为个人而言,他很同情阿慧的遭遇;但作为校方工作人员,他认为校方无任何责任。 湖北德馨律师事务所刘陆峰律师认为,由于阿慧是未成年人,交费后到该校学习,校方对她负有监护责任,无论阿慧受伤是否由校方造成,校方都应承担医疗费以及营养费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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