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追踪:违法建筑曝光后(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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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4日08:11 武汉晚报 | |||||
21日,本报《台北二村违建高楼成片》的消息见报后,江岸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于当天赶往现场,限令户主23日前自行拆除违建房屋。昨日有关执法人员再次赶往现场,督促拆违。原本忙于赶进度的施工人员正在户主指挥下,将已砌好的墙拆掉。 据拆违专班负责执行此事的夏文胜介绍,这些住户在建房前曾将相关材料报到了台北街办事处,因这批村民户口在江汉,住地在江岸,其原房产证由江汉区房地局收回后没有发还。他们持相关证明到江岸区规划局办理审批手续时,没有获得通过。此次拆违将要求各户主拆到最高限定的3层后,到市规划局江岸分局补办相关许可证,才能进行施工收尾工作。市城管局现场办公下陈家湖拆违“三步走” 本报讯 (记者 李煦 实习生 童云) 本报昨日一版报道下陈家湖新56号楼周边违法建筑的情况,引起有关部门高度重视。 昨日下午,市城管局副局长周元来到现场查看。在一户正在施工的违法建筑前,他要求这户人家立即停止施工,接受调查。 在听取区、街城管部门和社区的汇报后,周元说:市、区、街要三级联手,对这里进行连续集中整治;如果区、街力量不够,可以从市拆违专班调人。整治措施包括,清理长期占道经营的摊点、帐篷,打通消防通道,讲明拆迁政策,打消一些人通过违法建筑牟利的念头。 下陈家湖一带既有违法建筑,也有合法建筑,有的建筑既有合法部分,也有违法部分。周元要求拆违分三步走:首先通过查阅文书、照相取证、调查走访等方式,摸清底数;然后对违建户上门做工作,动员自拆;最后如不愿自拆,就组织力量强拆。 据悉,江岸区有关领导对下陈家湖一带的违法建筑问题曾作出批示,要求查明情况,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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