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放“人才”照领独生子女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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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3:31 北京晨报 | ||
此政策从9月1日起实施 独生子女费由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发给 晨报讯 (记者刘墨非李海霞)记者从昨天举行的首都纪念《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一周年大会上获悉,经过市计生委等部门协商,曾经引起关注的个人存档者领不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问题,将从9月1日起获得解决。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9月1日起新的《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顺利实施,经市计 市计生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从9月1日起,这些个人存档人员将可陆续从街道办事处领到奖励费。由于其中部分人员的相关材料可能需要再次审核,这部分人员的奖励费发放将稍稍延迟。此外,因各种原因以前未领到独生子女奖励费的,将不再补发。有关人士同时提醒独生子女父母,《独生子女证》是独生子女父母享受国家相关政策的重要凭证,应慎重保存,一旦遗失应尽快到所在街道办事处或居委会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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