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源监狱批准一名正在服刑的犯人与女友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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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4:2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7月28日,双流女子王倩(化名)郑重地向新都区司法局、大邑新源监狱递上了一份特殊的结婚申请:她要与因犯盗窃罪现仍在新源监狱服刑的新都籍男子刘宇(化名)结婚。 王倩的这一请求引起了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领导的重视。由于服刑犯人结婚在四川 监狱隔不段“夫妻”情 今年24岁的王倩由于之前未到法定婚龄,直到刘宇入狱,他们都未办理结婚登记,已6岁的女儿因此至今未上户。王倩在申请书中写道:“我希望能够和他履行结婚登记手续,做一对真正意义上的受法律保护的夫妻,让我们的女儿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成为一个有用之人。” 王倩和刘宇是在舞厅跳舞时认识的。当时年仅16岁的王倩刚初中毕业,而刘宇则在簇桥一家鞋厂做工。之后两人开始同居,并生下女儿婷婷。2000年春节,王倩刚满20岁,正商量着和刘宇办理结婚登记时,刘宇因犯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7年。 深感对不起亲人的刘宇在狱中开始反思,并下决心痛改前非。今年5月,表现良好的他获减刑一年。为了让刘宇安心改造,也为了给他们的女儿一个家,王倩决定与刘宇结婚。 喜讯监狱长点头了 8月23日一大早,刚下夜班的王倩顾不得休息片刻,带着女儿婷婷“快马加鞭”地来到大邑新源监狱。她脸上写满了幸福,专门来这里听监狱长把“同意你俩结婚”这个喜讯告诉她。监狱长告诉王倩,这次是新源监狱第一次同意服刑犯人结婚的申请。之所以支持他俩的请求,是为了让服刑犯人安心改造,也为解决他们的女儿读书的后顾之忧。 监狱作出这一决定,意在把服刑犯人出监后的安置工作提前开展。“但办理结婚手续归民政部门管理”。监狱长说,他们将通过新都区司法局与新都区民政局进行协商。由于结婚登记时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场,婚姻才有效,鉴于刘宇尚在监狱服刑,不能外出,监狱方面将联系民政部门到监狱为他俩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探监“夫妻”深情对话 自己婚期将至,王倩掩饰不住要当新娘的喜悦之情。在监狱长的批准下,她见到了自己的“未婚夫”刘宇,并将“带着女儿结婚”的喜讯告诉了他。王倩对刘宇说:“我等这一天已经好多年了,女儿就要读书了,如果我们结了婚,你就是孩子名正言顺的父亲。她就不会被人歧视。”见到刘宇在监狱中改造,又学会了一门手艺,王倩告诉陪同她的人:“我相信,我们一家人会过得很好,刘宇能自食其力。 等他服刑期满出狱后,我们一家人就永远不会分开了……”看着自己的“未婚妻”和可爱的女儿,刘宇感谢监狱长和所有关心他的人为他们做的一切。他对王倩说,他要积极改造,争取再减刑,提前出狱与家人团聚。“今后我会好好创业,补偿自己对家人的亏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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