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管:仆人还是上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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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8月25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新的物业管理条例不久将在我市正式实行。昨日,一部分小区已将《物业管理条例》张贴出来。但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无论是业主还是业主委员会成员,对如何按新条例取得自己的合法地位依然显得无可奈何。 记者兵分两路,对地处东、南、北三个方向的10个小区进行走访。水碾河张女士所住的房屋最早是单位所修,房屋产权化后,单位物管公司便强行进入。所谓物管其实就是两个门卫外加打扫公用地带的卫生。她这样向记者形容物管公司:“物管公司哪里是在服务,而是在当土皇帝。” 在采访中,记者发现,许多老一点的小区根本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而一些新小区虽然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多半也是徒有其表,实际操作仍被物管公司所控制。业主委员会骨干、芳草街的陈先生说,最近他才代表业主与物管公司签了一个协议,但这个协议被他称作“卖国协议”。这次签协议时,大家本来想按新的条例精神把有关“因保安失职造成失窃,物管公司需赔偿”写进协议。 可由于以前的物管公司都是开发商的子公司,房子一修好就交给该公司管理,物管公司手中掌握着大量业主不知晓的信息,于是条款变成了“保安无主观故意的失窃,不赔”。本报记者王盛实习生顾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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